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蓝旗站区车辆设备设施补强工程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2025-03-07依据集通公司现场调研会议研究后批准实施。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管理单位,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勘察设计费等。
2.1.1项目名称:蓝旗站区车辆设备设施补强工程。
2.1.2建设地点:蓝旗站。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标准:蓝旗站区车辆电控试风装置更新,含储风罐、电控试风装置、电缆及光缆等配套设施(具体以现场勘察为准)。
2.1.4勘察设计估算费:施工总造价3%。(最终金额以集团公司批准的概预算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公告内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蓝旗站区车辆设备设施补强工程相关勘察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所涉及铁路设备设施、车辆等相关专业的初勘及初测、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设计(如需要)、编制概算文件、修正概算(如需要)、详勘及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二阶段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验收等全过程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2.2.1勘察部分:完成本次公告内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相关勘察工作(如需要)。
2.2.2设计部分:完成本次公告内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铁路设备设施、车辆等相关专业设计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安排:按可行性报告、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要求2025年4月19日前完成;正式施工图数量8份,同时提供CAD电子版设计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为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勘察设计人应服从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设计周期。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申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2月-2025年2月)具有铁路站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含在建工程)。
3.1.4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申请文件。
3.4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招标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3月10日17:30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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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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