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2025年白山-沈阳-大连等2条光缆建设工程(高铁部分)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2025年白山-沈阳-大连等2条光缆建设工程(高铁部分)监理项目,招标编号为:I1100000755779042001,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工程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方共建。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2025年白山-沈阳-大连等2条光缆建设工程(高铁部分)监理项目,不划分标段,监理费估算金额为79.9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中国电信初设批复投资19766.00万元人民币,中国电信监理费估算金额为29.9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名称

省份

建设地点

估算监理费

(不含税)

监理服务期限

1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西安光缆建设工程延安西安段(高铁红线内)

陕西

延安-西安

79.92

预计2025年5月31日前

2

中国电信白山-沈阳-大连光缆建设工程沈阳白山段(高铁红线内)

吉林、辽宁

白山-富尔江-新宾-沈阳

合计

79.92

/

 

注:最终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以批准的工程设计为准。

……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信息通信工程监理服务计费规则》(通企〔2022〕69号)中的相关规定为基础按折扣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委托人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

(1)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初验或终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相关证明文件;

(2)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

(3)所提供的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须为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或者长度不少于80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50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监理业绩。

注1: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关键页、初验或终验报告、发票等,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和标的额、合同清单等。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均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无法查询的应说明原因)。如合同中无路由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工程应提供能证明路由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提供框架协议或订单的,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协议,业绩数量以订单为准。

注2: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除需提供注1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3.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须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初验或终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2个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或者长度不少于80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50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监理业绩。

注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和标的额、合同主要内容及项目组成员页、初验或终验报告、发票等。如果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该项目,须同时提供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的盖章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是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均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无法查询的应说明原因)。如合同中无路由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工程应提供能证明路由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提供框架协议或订单的,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协议,业绩数量以订单为准。

注2:如投标人所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除需提供注1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3.5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25〕6号)《中国电信通信工程服务单位管理办法(2023版)》(中国电信〔2023〕151号)的管理制度。

3.6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存在上述3.6、3.7、3.8情形的自拟承诺函以及提供遵守上述3.5的格式承诺函。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8日08时30分-2025年3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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