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本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取符合要求的机构进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库,期限为2025年一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一次中期票据批文有效期,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为总公司须具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具有:该总公司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具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是分公司/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支机构资料均须提供)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签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 --- 2025年03月1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1000 元整/本,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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