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泊位配套罐区工程(401单元及港区水电)原材料采购(型钢、工艺管道及附件、消防管道及附件等)招标公告

2025-03-07
1.招标条件

受 福建省石门澳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对 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泊位配套罐区工程(401单元及港区水电)原材料采购(型钢、工艺管道及附件、消防管道及附件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招标编号:FJH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货物与服务的名称、数量及内容: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供货和服务范围

交货期

交货实施地点

1

型钢、工艺管道及附件、消防管道等

1批

数量详见附件清单。以上数量为总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投标人提出需求的数量,具体以订货单的形式发给卖方,卖方需根据买方订货单进行供货,有效期限为签订合同4个月内,在合同期限内,若需求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的总量,则按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合同结算,剩余部分不再供货。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

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泊位(范围:福建省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2)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项目类型中至少一个类型的型钢或无缝钢管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含设备清单)等证明材料,

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②单个合同供货量不低于800T;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备执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投标时须提交近两个年度(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3月28日9: 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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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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