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07本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环保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资金已筹措,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4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范围为向整个项目的建设和验收过程提供环保专业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计阶段
1.审查各设计单位提交的环保类方案,保障方案可行性、合规性和经济性。
2.协助总体院完善项目环保专业相关统一规定,保障项目环保设施统一性。
3.审查基础设计阶段环保、职业卫生设计专篇,核查潜在环保问题和缺陷,提出相应更改措施,并督促设计单位改进。
4.详细设计阶段核查施工图落实环保情况,保障相关方案在施工图中全部落实。
5.对设计变更引发的环保风险进行识别,给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建议。
6.参与设计阶段关于环保、职业卫生专业的所有审查和报审工作,为发包人在上述过程中提供专业的安全、消防服务。
(二)建设阶段
对现场环保类设施的安装及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在安装阶段质量受控,验收阶段符合法律法规,调试期间可靠投用。
1.定期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类方案在建设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保证方案无折扣落地。
2.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环保统一规定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3.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在建设阶段关于环保、职业卫生专业的其余工作。
(三)验收阶段
1.协助建设单位对照环评等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环保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展开自查。
2.核查环保设施竣工图纸和经环保设计审查合格的环保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3.核查环保设施设计审查合格的环保设计文件与现场环保设施之间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现场核查、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的一致性、合规性。
5.各级政府和陕煤集团组织的各类环保设施验收中提供基础支持,督促各单位按照验收意见完成整改工作,直至获得验收批复。
(四)其他服务
1.在项目建设周期中,解读环保法律、行业、地方规定,督促设计和建设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
2.结合项目特点,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提出环保管控创新点,提升后期环保管理水平。
3.投标人环保经理需在项目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驻场办公,无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服务人员。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项目试生产阶段通过验收,项目建设期预计至 2027年12月,预计服务周期共约33个月。每周工作6天,每天8 小时,执行业主同等作息时间。
2.5服务质量:在项目建设周期中,解读环保法律、行业、地方规定,督促设计和建设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环保经理:需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需为投标单位的合同制员工,需提供(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执业注册证书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或EPC总承业绩至少2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或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登录后查看)3.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2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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