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职工疗养院以南京市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职工疗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职工疗养院,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111号 2.2 招标范围:为南京市职工疗养院改造项目提供咨询、造价及招标代理服务 2.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项目委托招标金额约4853万元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若本次改造项目中途终止,代理服务随即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不接受自然人参与;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工程合同估算价)不小于3800万元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委托代理招标项目。提供委托协议、招标公告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6、投标人投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有4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职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其中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的不少于2人,安装工程专业的不少于2人。提供有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2024年11月-2025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5)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8、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0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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