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第二宿舍楼维修招标公告

2025-03-07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为进一步改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需对第二宿舍楼进行维修。第二宿舍楼建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筑面积2497㎡,砖混结构。现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相关供应商,完成基础、墙体加固等相关工作。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预算额度(不含税):项目总预算234.02万元

1.4保修期要求: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5 到货/实施时间要求:甲方指定之日起,45日完工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210.62万元(预算9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1)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职)单位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

(2)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其中,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中级工程师证书,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身份证扫描件及2024年9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清晰标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5.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投标人需在项目当地设有固定维护保养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在中标后1个月内在当地设立固定维护保养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符合24小时应急抢修要求。

2.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9.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0.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 .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1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11.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11.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11.3.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相关附件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11.4.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含到达所在地的搬运和装卸费)、保险费、保修期服务费等;

2.11.5.投标人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11.6.招标人统一安排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采购意图的相关说明。由于现场情况复杂,因投标人未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详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1.7.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所有要求,并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11.8.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含税)的5%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标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无利息);

2.11.9.保修期: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30年);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应当于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处理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11.1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处理相关事宜。

2.11.11.付款条款:

(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支付订单总额的 10%预付款(含安全生产费)。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相应种类增值税发票(按照甲方要求)、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开工报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2)项目终验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审计完成后付款至审定价的97%,保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无利息)。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相应种类增值税发票(按照甲方要求)、付款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结算单、决算审计文件(无审计提供工程结算定案表及审核说明(自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质保期2年;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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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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