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网大数据中心面向能源大数据中心的能源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共享机制建设与路径研究招标公告

2025-03-07

国网大数据中心面向能源大数据中心的能源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共享机制建设与路径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范围 服务期限 预估采购规模(万元)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专用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实施地点 报价方式 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面向能源大数据中心的能源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共享机制建设与路径研究 1.数据要素流通政策及市场发展研究。通过对国家数据要素流通政策、市场发展现状及其产业与技术趋势进行调研,梳理出我国数据要素在市场化配置环境下流通共享的整体脉络和趋势,分析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使用存在的要求、机遇及挑战,开展能源数据要素流通共享整体发展趋势背景分析。
2.能源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共享机制设计。以推进能源数据安全合规流通共享为目标,通过各方责权利、功能定位分析,研究涵盖数据要素流通共享的安全合规、认定授权、价值评估、收益分配、监管要求等一体化管理机制;以业务需求为出发点确定能源数据要素流通共享典型主题场景,研究形成流通共享的典型范式,对各方主体在安全合规流通共享工作中的相关能力要求进行设计,形成能源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共享业务体系框架。
3.能源数据要素流通共享实施路径研究。以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为根本,以推动内外部需求落地为抓手,以支撑能源大数据中心长期发展为目标,以规流通共享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深入研究能源数据要素流通共享的技术路线、流通模式、监管措施和运营流程,探索完善现有能源数据流通基础服务、数据流通增值服务、数据流通保障服务等服务架构,形成一体化服务支撑的能源数据要素可信流通链,构建能源数据要素流通共享实施路径。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80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相关软科学课题/管理咨询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阶段性汇报与验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总价报价 1.14 总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