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中速磨煤机及电子称重式给煤机设备招标公告
2025-03-07本招标项目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中速磨煤机及电子称重式给煤机设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百矿超元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中速磨煤机及电子称重式给煤机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中速磨煤机及电子称重式给煤机设备。其中标段1:中速磨煤机设备;标段2:电子称重式给煤机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标段2:另行公布(含13%增值税)。
交货期:标段1、标段2均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交货地点:标段1、标段2均为: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二塘村广西百矿超元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66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磨煤机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产品不得侵犯到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后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660MW等级及以上火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中速磨煤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关键参数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机组移交生产书或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产运行时间需至少12个月(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7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自行设计、生产制造资质及能力,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或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3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产品不得侵犯到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后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须至少具有3个660MW级以上机组项目给煤机合同业绩,并且至少有一个660MW级以上机组的给煤机投运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关键参数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供货清单的证明材料等;(2)需提供与业绩对应的机组移交生产书或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后的设备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产运行时间需至少12个月(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7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2日下午17:30分前(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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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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