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电热蒸汽发生器、口腔水路管道消毒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电热蒸汽发生器、口腔水路管道消毒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要求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电热蒸汽发生器

2台

186000

186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860

2

2-1

口腔水路管道消毒系统

1台

100000

10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0

3

3-1

次氯取水发生器

1台

75000

75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75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同包2、合同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证明: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4)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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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