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编制《安砂水库周边水系水质提升与水华防治及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7项目编号:SMRR202
项目名称:编制《安砂水库周边水系水质提升与水华防治及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一 |
编制《安砂水库周边水系水质提升与水华防治及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
1项 |
11万元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且备案专业含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须提供网址及网页截图。(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7)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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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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