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国际集团新大楼企业展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江国际集团新大楼企业展厅EPC项目 已获批,招标人为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企业展厅EPC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中江国际集团总部新大楼一楼企业展厅(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国际路)
2.1.2建设规模:展厅面积约624平方米。包含布展大纲、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资料素材的收集;室内装饰装修与施工;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多媒体软硬件设计制作安装;短视频制作;物理模型制作;VI系统;导视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与施工(含中央控制系统、智慧展馆、Wifi 软硬件、监控、网站、广播及无线讲解等);展板灯箱平面内容设计;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包含试运营、讲解词及相关培训服务)等内容。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约650万元。
2.1.4工期要求:第一期:2025年6月15日前满足开展软件交付使用的要求,硬件全部交付使用;第二期:2025年9月15日前软件完成全部深化工作;第三期:2026年4月15日前根据使用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全部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含概算、预算等)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评审,需具有原创性,包括其中所有图文及软件不得侵权(如产生侵权行为,全部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展览展陈策划,文本大纲、展厅,展品复制征集、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消防末端改造工程、暖通、安防及智能化集中控制等,所需的所有货物、设备采购及相关装饰工程等服务。中标人提供全部项目货物及设备、技术服务,并负责验收通过直至交付使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布展大纲、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确定展馆的展示定位、主题及功能分区,要求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特色鲜明,了解企业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提出展陈策划,文本大纲,布展设计理念、设计原则、流线分析及展示内容,以及深化扩充、总体方案设计、布展设计、项目配套补充设计、制作及布展施工,项目配套补充设计、基础装饰工程(含地面、顶面及墙面装饰、暖通系统、消防末端改造、监控系统,及与建筑原有电气、消防、网络配套系统的衔接)、现场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内外运输通道的成品保护、现场清理与垃圾清运、电气工程、布展、展柜、展具、效果灯光、场景及艺术装置创作、多媒体展项(含设备安装、中控及综合布线等)等。
(2)展厅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现代。
(3)展览配套软、硬件设计制作,维护与操作培训等。
(4)展览音视频设计制作。包括展览音频、视频、沉浸式体验及互动数字内容及相关应用场景的设计制作等。
(5)展柜、照明、多媒体等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加工、安装调试及维保等。
(6)展览展品的制作。包括展品复制、档案、图片、照片、报纸、图书、杂志、列表等各种资料的设计、制作、仿真复制等;部分上述资料的复制、艺术二次创作等;历史照片、图片展品的修复、画质提升等;景观、场景、模型的设计与制作等,使所有展品达到展陈最佳效果。
(7)展览内容的深化,包括展陈文本大纲的内容深化与扩充;展览标题、部题、章、节及重要文字说明须有一种以上标准的通行专业外文翻译,做到忠实于原文、内容完整、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流畅;配合编写展览讲解词。
(8)根据现有整体布展空间,提供整体装饰概算,包括展馆用电负荷、实施进度计划与其他需求投资估算。
(9)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即将整个项目的设施设备等一切内容完整地移交给招标人。在移交前,所有设施设备须通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机构验收,确保其性能达标、质量可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同“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者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者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满足:
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至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二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