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9局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玉龙铜矿改扩建工程基建剥离及采剥工程承包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71.1在建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玉龙铜矿改扩建工程基建剥离及采剥工程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达分公司,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达分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区(县)。合同金额164.82亿元,合同工期177月,开工日期:2019年4月,竣工日期:2033年12月。主要工程:玉龙铜矿改扩建工程基建剥离及生产采剥工程,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达分公司,位于西藏昌都市江达县280°方向平距约60km处,行政区划属江达县青泥洞乡。矿区海拔高度4500~5124m。矿区以南现有9km简易公路与川藏公路北线(317国道)相接,西距昌都145km,距拉萨1198km;东距江达县城89km,至成都1150km,经芒康至大理为1286km。矿区沿317国道往东经四川的甘孜、沪定至汉源接成昆铁路乌斯河货站,全长1030km。交通运输目前全部依赖公路。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达分公司 |
柴油 |
JDCY01 |
吨 |
20000 |
2000 |
80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等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要求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要求每年至少具备一份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相关合同,投标人需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果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不予以接受。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达分公司①当前项目现场尚无储油设施。中标单位需全面、深入地了解项目所在地关于柴油供应及储存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妥善安排柴油的储存事宜。所设置的储油设施必须具备完整、合规的手续,且需获得当地政府以及业主单位的审批认可。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中标单位应完成储油设施相关的所有手续办理工作。同时,中标单位应确保每日向买方稳定供应65至75 吨柴油,以满足项目现场的实际需求。储油设施建设的审批、运营管理等相应一切费用包含在柴油单价内。中标单位负责运营、安全管理等所有工作。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至少5台手续证照齐全的加油车(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之内),加油车规格为20吨(含)以上5台,加油车为双油枪,出油量不小于150L/Min。中标单位需无偿提供加油车及手续齐全的司机每天随时为现场加油,中标单位负责加油车的维修、保养、危险品车辆相关手续及保险、司机工资、住宿等一切费用,并为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的机械设备进行加油,每天早、中、晚各一次加油(不含特殊情况)。中标单位负责加油车的油材料费、维修及保养、保险等所有费用,为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的机械设备进行加油,加油车操作人员由中标人提供,其工资及相关费用[含工资、保险、五金等]由中标单位承担,加油车及其司机的安全及相关工作、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上述设备、设施、风险、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柴油单价内,柴油为含税工地现场加油至招标人指定设备结算价格。
②中标单位的加油车司机以及加油车操作人员均须参加由项目及业主组织开展的安全培训课程,在完成培训后,通过相应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被准许进入项目现场进行作业。同时,加油车必须具备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手续,确保车辆运营合法合规。鉴于项目地处高原的特殊情况,建议投标人在投标前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并充分考虑为踏勘人员及中标后运输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高原药物、高原反应所购买相应保险等风险。
③本项目实行每天均衡生产模式,日均柴油需求量约为65至75吨。中标单位务必保证项目现场存有不少于5天用量的柴油储备量,以此充分满足买方对柴油的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④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中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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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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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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