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关于两户企业大额逾期抵押金融借款诉讼律师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3-07
一、 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因两户企业在我行大额金融抵押类借款逾期未还,为清收借款本息,以及垫付的诉讼相关费用,拟对借款人、担保人提起诉讼,需要律师事务所就我行诉讼提供律师代理服务,包括:代为起诉、参与一、二审、再审诉讼,强制执行等诉讼清收全过程的律师代理服务。

1.2技术和服务要求:

1.2.1代理方式为基础代理+风险代理,其中基础代理费用在开庭前预先支付,在起诉状中列入诉讼请求,向法庭举证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张被告承担;风险代理费根据代理律师执行回款的比例,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另行支付;

1.2.2全面履行《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义务;

1.2.3对我行的法律服务需求的理解准确,法律服务方案应对有力、切实可行;

1.2.4诚实信用,不得损害我行利益,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债权权益,最大限度回收分行借款本金、利息和垫付费用等资金;

1.2.5勤勉尽职,注重效率,努力推进诉讼进程,尽力缩短审结期限和执结期限;

1.2.6定期向我行报告诉讼代理方案与诉讼进展情况。

1.3 人员资质要求:

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3.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3.2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1.3.3提出的诉讼方案合理可行、成本费用能够控制;1.3.4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1.3.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1.3.6具备以下情形的律所或律师应优先准入:有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代理最高院和高院二审、再审案件的胜诉经验;在特定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的特殊资源或突出专业优势;律师及/或所在团队近3年在相关领域的排名或奖项情况(包括《亚洲法律杂志》、钱伯斯)等国际知名排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等。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4.1依法注册成立,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通过年检;1.4.2青岛本地有固定营业办公场所;

1.4.3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较为突出;

1.4.4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在执业区域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1.4.5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必须勤勉尽职、诚实信用、成效显著;

1.4.6与我行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不适合代理本行的情形。

二、

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 202 5 年 3 月 14 日 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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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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