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七局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滨江大道九号路项目自购物资(梯坡道人行道护栏、铝合金护栏、防抛网)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5-03-08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京市滨江大道雨花段工程辅路三标段(九号路)工程总承包,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为滨江大道的配套道路,道路全长900m。九号路与滨江大道交叉,以滨江大道为界,九号路划分为南、北两段,其中九号路南段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北段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合同价值约1.64亿元,合同工期为820天。

2.2谈判内容
谈判内容:铝合金护栏、梯坡道人行道栏杆、防抛网均为成品材料落地价(带安装)。(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交货地点等内容见附表1。)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交货地点

谈判人

项目名称

竞价人资格条件

备注

1

LG-HL-FPW-0 1

梯坡道人行道栏杆、铝合金护栏、防抛网

梯坡
道人
行道
栏杆
、铝
合金
护栏
以m计算,
防抛
网以
㎡计
算。

梯坡
道人
行道
栏杆7 70m、铝合
金护
栏570 m、防抛网6 75㎡
(含
配件
具体
见图
纸)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中铁七局南京公司滨江大道九号路项目施工现场

中铁七局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滨江大道九号路项目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拥有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2年内至少两项公路工程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谈判物资的供货业绩,报价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七局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7、其他要求:供应物资必需在南京市市政工程材料信息库中备案,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竞争性竞价人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报价承诺一致。

3.4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 年 3 月 11 日16:30 2025 年 3 月 11 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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