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及测试用电脑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1.1项目名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及测试用电脑采购
1.2项目编号:HBCZ-24
1.3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需求、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单位:台/套/项) |
交货期 |
质保期 |
1 |
研发及测试用电脑 |
150 |
100台设备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其余50台设备在中标后半年内按照行方要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
原厂5年 |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付款95%,一年后付款5%。
1.6预算:69万元。
2.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
①磋商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其它合法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实施能力。
②磋商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未被纳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由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导出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磋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④磋商供应商在与湖北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湖北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⑤磋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包采购内容同时响应,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原厂授权函和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件备案(提供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不允许多家授权;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③其他: /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