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核电轻钢结构厂房防超强台风评估与鉴定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5-03-07第一章 阳江核电轻钢结构厂房防超强台风评估与鉴定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12180004-N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阳江核电轻钢结构厂房防超强台风评估与鉴定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2180004-N1),已通过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对阳江核电生产相关厂房的轻钢结构(包含但不限于1/2/3/4/5/6MX,7/8/9PX,1/2/3/4/5/6VVP顶棚,7/8/9LX24米办公室,7/8/9QA,7/8/9QB,7/8/9EU,1-6RP龙门架,UA/UD)现状进行检测评估、抗风性能评估,为加固设计单位提供所需的设计输入参数,并按超强台风(17级)标准进行评估试验,对设计方案进行验证以保证厂房防台及防水性能,含建筑部件水密性试验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对相关钢结构厂房现状进行评估,并完成抵御超强台风(17级)设计后评估工作。
评估主要内容如下:
1)压型金属板围护结构现状复核;
2)压型金属板围护结构风荷载模拟分析;
3)开展建筑部件水密性试验;
4)完成设计单位开展加固设计后的静力与动力抗风揭试验(按抵御超强台风(17级));
5)配合设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检测鉴定报告作为后续改造设计方案的输入,提供相
关设计所需检测参数,对设计单位提出疑问进行说明;
6)配合设计单位、业主开展专项方案评审会议等;
7)配合业主开展实施阶段技术支持、技术澄清等;
8)其他轻钢围护结构防台设计评估工作。
具体招标内容和范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需完成合同范围所有轻钢结构厂房抗超强台风评估与鉴定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其能力附表应包含:钢结构(钢材强度检测、钢结构外观质量检测、结构的变形检测、结构的尺寸与偏差检测)、建筑结构或建筑屋面系统或建筑围护系统(抗风揭静载性能、抗风揭动载性能、耐冲击性能、气密性、水密性)。投标人可将建筑结构或建筑屋面系统或建筑围护系统(抗风揭静载性能、抗风揭动载性能)对应的相关工作分包,分包单位的CMA证书的能力附表应包含建筑结构或建筑屋面系统或建筑围护系统(抗风揭静载性能、抗风揭动载性能)。
2)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
需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
3.财务要求: /。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国家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以联合体会员为投标人进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投标事宜。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报价最低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3日 17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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