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双峰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

3、(登录后查看)

4、采购项目预算: 无预算金额,按实结算。本项目以控制单价进行招标,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交通运输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两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双峰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无预算金额,按实结算。本项目以控制单价进行招标,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

双峰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为双峰县2025年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用社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批

无预算金额,按实结算。本项目以控制单价进行招标,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参与供应商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在《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承诺为中小微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登录后查看)

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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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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