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院区污水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项目编号:Jp4
项目名称:崇山院区污水站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86192
最高限价(元):3686192
采购需求:查看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遇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顺延。
★履约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付款方式及条件:本工程签订合同后预付至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经甲方或甲方指定审核公司审计结算金额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审定额的3%作为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约定无息支付。(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现场验收。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1)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1)年
★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24)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
★保修期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外窗工程为2年,外窗防渗漏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5年;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遇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且未被暂扣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4时00分至2025年0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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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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