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30MW级碱性电解槽数字化智能制造中试平台开发晶闸管整流柜招标公告
2025-03-10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30MW级碱性电解槽数字化智能制造中试平台开发晶闸管整流柜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暂定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内,最终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2 项目规模:拟建设单台套额定产氢量最大为5000Nm3/h的碱性电解槽中试平台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后70日历天完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整流器-晶闸管整流柜(CHDTDZ017/17-QT-16701):晶闸管整流柜,详见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4.5MW、24脉波及以上晶闸管整流柜设计、制造和供货的同类设备商业运行业绩,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类似或更严格。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投运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供货范围页、技术规格等内容)等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0 14:00到2025-03-16 1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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