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临时电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临时电工程施工。
2、招标单位: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哈南十一路与哈南第十二大道交口东北侧。
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73万平方米的临时用电。
6、招标内容:完成临时电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9日,共计总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招标控制价:836356.0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01月)的社保记录。(国家6类情形人员除外)。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除项目经理外,本项目最低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4)被哈尔滨市住建局通报的欠薪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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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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