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烟用香精香料的征集公告

2025-03-10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烟用香精香料样品及样品信息。征集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征集范围及要求

    应征企业应按贵州中烟征集名录提供功能性香基模块样品,并提供样品信息清单。

1.质量要求。应征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样品,征集目录中未要求稀释的合成香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主要参考: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产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烟草行业相关规定。

2.溶剂要求。溶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水分检测方法参考YC/T 345 烟草及烟草制品水分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乙醇、1,2-丙二醇和丙三醇检测方法参考YC/T 242 烟用香精乙醇、1,2-丙二醇、丙三醇含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3.包装要求。样品瓶统一使用125 mL棕色喇叭口玻璃瓶(无任何花纹或标记的白色瓶盖),示例图见(附件2)。包装标签使用白色标签纸(50mm*30mm),居中粘贴,应包含以下事项:应征的烟用香精香料名称、生产日期、供应商名称。

4.数量要求。应征企业针对每一种香精香料只能应征1个样品。每个样品不少于100mL或100g。

5.名称要求。应征烟用香精香料的名称必须与征集目录一致,如供应商应征样品名称带编码,编码须单独填写在应征样品清单(见附件4)的备注栏内。

6.技术资料要求。应征香精香料需填报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技术标准(附件3),同时必须填报应征样品清单(见附件4)。

7.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应征样品应征主体保留拒绝选用的权利。

三、资质要求

1.应征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行政公章鲜章)。

2.应征企业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提供一份盖章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3.信誉要求。(需提供截图,可将数个网站的查阅结果打印在一张

纸),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应征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征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产品实物样品及资料的递交

1.请应征企业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16:00之前(逾期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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