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兴科路交高新七路临时便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项目编号:HYJZ
项目名称:兴科路交高新七路临时便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963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963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工期 |
兴科路交高新七路临时便道工程 |
1项 |
185963.59 |
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8)项目所属行业:建筑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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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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