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氢能车辆采购-250128招标公告
2025-03-10项目名称: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氢能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5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31吨氢能自卸车、氢能宽体矿卡、氢能装载机、氢能挖掘机。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验收(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拟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如为经销商投标必须取得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销售授权或取得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合法销售授权。)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17日23时59分 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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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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