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全省VI产品制作安装及维护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3-10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

三、报名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XX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成立5年(含)以上,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供应商具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能力。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或“广告设计、装饰及发布”等。②供应商必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与银行签署的VI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案例合同。

(4)供应商是贵州省本地企业或在贵州设有常驻分公司、办事处的非本地企业(在贵州设有常驻分公司、办事处的非本地企业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且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贵州省本地企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非贵州本地企业在贵州设有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非贵州本地企业在贵州设有办事处的,需提供办事处成立文件、营业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上述房屋租赁合同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少两年,若租赁期不足两年须提供后续租赁期能够覆盖两年合同期的承诺函。

(5)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6)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我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9)供应商须承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应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供应商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行有权取消其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④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限制消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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