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10一、 招标条件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125号。
2.2 项目规模:1×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隔板、排汽导流环于2025年5月25日前到货;更换叶片后、做完动平衡的低压转子于2025年5月31日前到货;其余设备材料于2025年5月6日前到货,计划施工工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30日(如8号机组大修工期调整,本项目实施工期同步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汽轮机设备制造厂家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甲级(火力发电)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等级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或切缸改造相关合同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清晰,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0 14:54到2025-03-17 23:5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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