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检验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3043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3043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 服务 |
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检验监测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2323043.62 |
否 |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检测成果交采购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茂名临空经济区首期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检验监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且所提供的各项检测报告需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认可。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已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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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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