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环保型终止剂框架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环保型终止剂框架(二次)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环保型终止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满足生产22500吨SBR1500E丁苯橡胶要求需用的主、辅终止剂。产品在抚顺石化公司使用过的投标人,按当前实际单耗计算投标量,主终止剂104吨、辅终止剂586吨;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使用过的投标人按已应用的实际单耗(需提供有效证明)计算投标量。 使用功能: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用环保型终止剂招标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用环保型终止剂招标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用环保型终止剂招标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用环保型终止剂招标技术方案》及《烯烃厂丁苯橡胶用环保型终止剂安全环保要求》 交货地点:按买方要求送货到物资采购部东山仓库和生产装置现场 交货期:  合同签订完成后,按买方生产要求供货。 专用合同条款要求 分批到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现款。 其他特殊要求 产品需使用符合标的物要求的专车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在买方实际生产使用过程中,如卖方产品高于技术要求规定的单耗,则超出单耗的部分由卖方按照买方实际用量免费提供,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直至甲方完成产量。当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数量、合同金额有一项先到达后,合同自动终止。     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中标人的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需要先进行试用,所签合同也为试用合同。如买方试用/使用不合格,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最高限总价1233.23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经销商须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和其经销产品制造商的委托授权经销证明。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且不能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内以过氧化氢对孟烷做引发剂、磷酸钾做电解质建立的反应体系丁苯橡胶装置成功使用的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对应的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签字、用户公章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两种产品必须同时投标。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至  2025 年 03 月 17 日 23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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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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