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邮保险2025年软件造价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
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化项目预算及采购价格确定的合理性,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规范现有信息化项目工作量、费用评估实施流程,持续推进信息化项目工作量、费用评估工作,常态化地开展软件造价评估工作。

4、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邮保险2025 年度软件造价第三方评估服务,为中邮保险提供软件项目的工作量、费用评估服务,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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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 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5)供应商须有2020 年1 月1 日以来实施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供应商,应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8)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的采购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9)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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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注:参与磋商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 年3 月11 日至2025 年3 月14日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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