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气体膜组件采购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2025-03-10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气体膜组件采购专有化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 气体膜组件1:膜芯结构:编织型 ,膜芯尺寸:直径8寸,长度不低于1500 mm , 最大操作压力:100 bara,最大操作温度:70°C ,最大可承受CO2分压:35 bar ,CO2分离通量:不低于43500(GPU*膜有效面积),O2/N2选择性:不低于4.7 ,CO2/Cp选择性:不低于38 ,最大原料气重烃耐受性:饱和气体,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订单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货物交付
交货数量: 共计3项,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招标范围: /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合同的以下任意之一的供货业绩:(1)气体膜组件等相关气体分离膜产品相同或相关供货业绩;(2)气体膜等相关气体分离膜产品相同或相关供货业绩;(3)气体分离膜芯等相关气体分离膜产品相同或相关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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