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泉州120万吨年芳烃装置、400万吨年C9+重芳烃甲苯歧化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0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最低价法)。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20万吨年芳烃装置、400万吨年C9+重芳烃甲苯歧化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120万吨年芳烃装置、400万吨年C9+重芳烃甲苯歧化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3.1评价机构以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化泉州120万吨年芳烃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化泉州400万吨年C9+重芳烃甲苯歧化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对此工程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落实环评审查会会务,协助采购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和编制公众参与报告,协助环评评审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

3.2评价机构应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要求、行业做法以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开展必要的环境调查和监测,包括可能的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海洋等,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3.3评价机构负责准备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会所需要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评价机构承担与项目环评过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费、会议费、住宿费、专家审查费、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3.4评价机构应做好采购人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的工作。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评价机构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就开始深度介入开展工作,同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并交付采购人;接到项目环评委托书后的5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交付采购人。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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