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二期工程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二次

2025-03-10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比选人为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二期工程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比选文件编号:   /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项目概况: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二期工程项目由兴泰储能作为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泰储能厂区内,主要设备包括储能电池系统、35kV、380V配电装置等。

比选内容:兴泰储能二期工程项目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需要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对储能电站二期工程进行专项技术服务,编制《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二期工程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经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邢台供电公司审查通过,取得盖章审定版评估报告。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比选人提供必要设计所需资料、具备设计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和通过国网邢台供电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评审。

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业绩要求:自 2019 年1月1日起至今,比选申请人至少各具有1项(单个工程)10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或储能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工作内容、签订日期,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比选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比选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分支机构及分所参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3月10日00:00 至2025年03月14日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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