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馆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展览馆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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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庆某单位展陈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 详见附件 | 项 | 57,503,000.00 | 1 | 展陈版式样稿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展陈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 重庆市南岸区。 | 最高投标限额5750.3万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7,503,000.00元,伍仟柒佰伍拾万零叁仟元整
采购包1:57,503,000.00元,伍仟柒佰伍拾万零叁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57,503,000.00 元,伍仟柒佰伍拾万零叁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视为同等有效资质)(根据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判定)(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一级资质)”视为同等有效资质](根据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判定)(3)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根据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判定)(4)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一级资质”(根据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判定)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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