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公墓、赤石公墓2个专项债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公墓、赤石公墓2个专项债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鹅埠公墓选址位于鹅埠街道西南村响水水库旁,面积9.18公顷;赤石公墓选址位于赤石镇大安村临近生命文化园及第二殡仪馆,面积16.59公顷。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基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公墓、赤石公墓2个专项债项目基本情况,充分挖掘项目收益来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相关文件测算预期收益及成本费用,分析项目面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对债券资金覆盖率的影响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为项目资金筹措提出建议,形成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

2.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及使用计划、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项目风险评估、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其中,项目收益评估基础要客观,符合当前国家政策趋势,应在实施方案中详细写明收入预测的假设前提条件和未来风险提示。

(2)系统梳理项目收益及收益使用情况,搭建财务模型测算收益对专项债券的保障程度,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3)根据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要求,对用于债券偿还的收益来源提出优化建议。

(4)基于以上,编制《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发行稿),并结合区发改财政局、项目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修改意见,形成最终版《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发行稿)。

(5)按要求撰写初稿,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并根据我单位反馈的有效意见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

(6)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等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科学性负责。

(7)协助我单位就发行过程中政策、项目情况、基础数据、基本假设、财务测算结果等与区发改财政局、项目单位及其他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进行沟通。

3.服务成果:

(1)方案包括用于专项债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等正式发行材料,以及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本和电子档案。

(2)申报不成功则按甲方要求修改至申报成功或不再有发债需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债发行成功或不再有发债需求。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照下列形式分两期支付。

首期: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等发行材料,并通过采购方审核确认后,根据中标方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方支付中标方合同总价款的50%。

第二期: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相关业务经验。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11日至 2025年3月17日期间(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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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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