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科杭州研究院膜浓缩工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煤科杭州研究院膜浓缩工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H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2.本项目为膜浓缩工艺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物资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历日具备交货条件。

4.交付地点:陕西延安甲方指定地点。

5.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6.其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均须提供下列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水处理项目工艺设备供货或采购或设计或总承包项目,并提供上述业绩的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附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根据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三、主要设备清单提供的设备品牌范围提供设备,需于报价清单内注明品牌名称。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3月10日15:00-2025年3月17日23:00

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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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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