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梁场分部物资(环氧树脂涂层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0招标编号:CR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层钢筋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业目主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梁场分部。本项目所需的 涂层钢筋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站前工程FHZQ-3标,正线里程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 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6.588km;框架桥涵25座。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梁场分部承担新建阜淮铁路FHZQ-3标段制架梁工程,预制架设箱梁总计843榀,其中双线31.5m箱梁785榀,双线23.5m箱梁58榀。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TG-01 |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 |
HRB400-12 |
吨 |
505 |
500 |
50000 |
按图加工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2万吨 以上的生产能力,有完善的生产场所。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15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