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项目名称:2025年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医用计量器具校准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测授权证书;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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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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