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虞城县污水源集中供暖和热力管网建设(三污能源站房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采购条件

 受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虞城县污水源集中供暖和热力管网建设(三污能源站房设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虞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虞城县污水源集中供暖和热力管网建设(三污能源站房设计)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商政采;

2.3、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包;

采购内容: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相关报批手续,提供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服务要求。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采购控制价:500000元

2.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或审批。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2.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6.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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