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选聘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选聘服务(招标项目 名称)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G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选聘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能源"或“公司")拟采用 分包形式对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库进行选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 择销售机构及计划管理机构。

计划担任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能源"或“公司")

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工具。中核新能源本年度债券注册计划总规模为215亿元,其中预计注册发行情况为:中核汇能公司债60亿元、中核汇能可续期公司债券40亿

元、新华发电公司债30亿元、新华发电可续期公司债35亿元、新华发电证券化产品50亿元。后续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情况进行各债券品种 额度划分,最终注册发行金额以实际情况及证监会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

作为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主承销商,牵头协助完成金融  工具注册及发行工作,保证募集资合按时到位。项目期间(从项目启动至持续督导期结 束),为中核新能源金融工具注册及发行相关工作提供合理建议和协助,规避风险。

2.5 项目地点

北京

2.6 服务期限

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融工具存续期结束1年后止。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金融领域相关业务咨询服务能力的独 立法人,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分公司的,须提供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主承销商需具有良好从业记录及声誉,自2022年至今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

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險外)的记录,并在承担中央企业有关债券发行工作中没有出现特别

重大问题且承揽过中央企业类似规模债券发行工作。(注:需提供承诺)

(3)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3  月 1 0 日 1 9 : 0 0   - 2 0 2 5 年 3 月 1 7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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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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