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南山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71

2.项目名称:南山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5.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南山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南山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信用渠道上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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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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