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2025-2026年装维人员智能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2025-03-10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2025-2026年装维人员智能定位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的设备。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南通分公司采购智能定位设备1000套,项目预算24万元(含税)。
1.2.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240000元。
1.2.3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询比人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询比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4个月。
1.2.7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2.8成交人数量:1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
1.2.9交付期:订单下达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
1.2.10 框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二者以先到为准)。
……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24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1.5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本次询比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如为单项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须涵盖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买方信息等;同时提供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汇总表,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发票汇总表,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时效以开票日期为准。2.1.6原厂质保函:供应商须提供所有拟响应产品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两年原厂质保函,质保函里须包含本项目拟响应产品的品牌及型号。
2.1.7合同签订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询比文件的获取[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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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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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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