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25年数字化应用软件咨询和软件实施能力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25年数字化应用软件咨询和软件实施能力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

1.3 本项目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预估总金额8000000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取7家单位。具体标包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号

预估份额(万元,含税)

份额占比

1

180

22.50%

2

160

20.00%

3

150

18.75%

4

120

15.00%

5

90

11.25%

6

70

8.75%

7

30

3.75%

合计:

800

100%

注:

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项目费用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签约额度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采购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济南,甲方指定地点。

1.5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人/天)

初级岗(1-2年)

500

中级岗(2-4年)

800

高级岗(4-6年)

12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扫描件。

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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