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PDMS)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所 委托, 现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PDMS)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应提供2022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安全软件终端授权厂商具须为中国反网络病毒联盟白名单工作组成员。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5、安全软件终端授权厂商,需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互联网APP产品安全漏洞专业库(CAPPVD)颁发的APP产品安全漏洞专业库技术支撑单位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6、投标人所报系统软件须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7、本项目PDMS系统采用国产化安全可靠的软件产品,投标人须出具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前取得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PDMS系统检验或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须明确国产化操作系统、国产化数据库的检测内容,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1个铁路局局级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PDMS)系统成熟运用的业绩,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出具相应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供电部)或调度所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用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3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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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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