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炼化-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框架外碳钢管件招标公告
2025-03-10
中海炼化-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框架外碳钢管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海炼化-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框架外碳钢管件
工程项目名称:中海炼化-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框架外碳钢管件
项目概况:浙江LNG三期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穿山北公鹅咀地块,西侧为已运营的浙江LNG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其中气态外输450万吨/年,液态外输150万吨/年,同步将光明码头改造为LNG专用码头。新建6座27万方LNG储罐,其中LNG管道与浙江LNG一、二期项目预留管道接口联通,同时配套气化设施、公辅设施等。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框架外碳钢管件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HW-GK-5570/01
发标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4寸~40寸各型号碳钢、管线钢管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订单签署后3个月内全部交清
交货数量:预估196件。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签署单价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实际数量以实际下订单数量为准。
招标范围:4寸~40寸各型号碳钢、管线钢管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资质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级别:无缝管件B1及无缝管件B2和有缝管件B1及有缝管件B2,或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钢制无缝管件B级及以上和钢制有缝管件B2级及以上,许可的品种必须覆盖本采办包管件,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并承诺交货前提供能覆盖本次招标范围(口径、壁厚、材质)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管线钢管件合同的国内供货业绩,业绩要求如下:1)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2)焊接管件由管线钢焊接,材质不低于WFHY-485/WPHY-70(或L485/X70等相同材质);3)每个合同的业绩需包含同时满足尺寸不小于40寸及壁厚不小于44mm的管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发票及发票明细或用户签字或用户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口径、货物壁厚、货物材质、发票及发票明细或用户签字或用户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2)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5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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