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民丰县2025年抗旱机电井取水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民丰县2025年抗旱机电井取水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268200

最高限价(元):1205288.1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2025年抗旱机电井取水设施提升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68200
单位:眼
简要规格描述:对民丰县已报废尼雅乡幸福村抗旱井B15号和若克雅乡阿其玛村抗旱井C20号置换,新打抗早机电井2眼(含泵房、变压器等设备),对其他抗旱机电井更换启动柜、潜水泵、泵管、变压器等设施设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该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均为5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两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一项水利水电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时间以完工证书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一项水利水电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时间以完工证书时间为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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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