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105-47-01-079579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港西路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西路176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19720平方米,其中,基本办公用房9644平方米,附属用房2125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7951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加建机械停车设施,建筑内部格局调整,建筑外墙、内墙、地面、天棚、吊顶、梁、柱等构件的饰面翻新及内门窗的更换,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更新改造等。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工期(交货期)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82.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5.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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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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