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销售公司2025年-2026年内河船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销售公司2025年-2026年内河船舶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为切实做好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保障梧州、贺州地区资源的稳定供应,现需对2025年-2026年内河成品油运输服务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拥有良好的成品油内河运输能力且具备先进管理水平和强烈服务理念的承运商。此项目预估金额2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2招标范围:2025年-2026年内河成品油运输服务,预估承运量为30万吨,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承运油品:柴油/汽油。船舶载重吨位:1300吨(下限)至2000吨(上限)。船舶数量需求:保证至少有5艘以上(含5艘)专用运力储备。

2.3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服务内容,在最高限价基础之上报统一下浮比例,报价含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完成项目服务的所有包干费用。最终结算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比例)。

2.4控制价:本项目控制单价,广州(含东莞)—梧州航线最高限价:柴油70元/吨、汽油73元/吨;广州(含东莞)—桂平航线最高限价:柴油93元/吨、汽油107元/吨;桂平—梧州航线最高限价:柴油70元/吨、汽油73元/吨;珠海—梧州航线最高限价:柴油75元/吨、汽油78元/吨;均含9%增值税,按照国家规定税率标准执行。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运输报价为包干价,即:投标人船舶全程运输(起运港装货前至目的港卸货后)的报价。

2.5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服务地点:广州(含东莞)—梧州承运航线;广州(含东莞)—桂平承运航线;桂平—梧州承运航线;珠海—梧州承运航线。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须有珠江水系内河省际成品油运输资质经营范围,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4船舶要求:船舶载重吨位:1300吨(下限)至2000吨(上限)。船舶数量需求:每名投标人至少具有2艘及以上船舶。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船舶参与本项目,附带船舶清单,并对应船舶清单提供每艘船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营运证》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需要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

3.5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成品油船舶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6承诺要求(须书面承诺):

(1)承运船舶适航适货,符合海事、船检、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求,保证随船携带的各类证照有效且齐全、设备设施完好适航,符合装载本航次运输货物的运输要求;船员配备齐全,船艺良好,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船舶、船员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

(2)承运船舶符合承运货物的安全运输要求,在其责任期间内确保货物安全和质量,如有泄漏、污染、质量下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不可抗力除外),承运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损失货物的市场价赔偿托运方损失。

(3)承运方应督促船舶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定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承担因承运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

(4)未经托运方同意,承运方不得擅自减少或更换运力。若因承运方原因需更换运输船舶,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托运方并取得其同意。如因托运方业务需求而需要更换运输船舶,承运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5)投标资料里的承运船舶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未发生海事局安检工作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有瞒报则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的失信单位名单里,三年内不得准入。

(6)若中标,参与本项目的船舶必须是所提供投标资料里的船舶,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过失方承担。

3.7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竞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能提供的审计财务报告的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供法人承诺函。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行为。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以上(1)、(2)、(3)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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