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瑞昌市实训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土建综合劳务分包工程(任务一、任务二)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瑞昌市实训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土建综合劳务分包工程(任务一、任务二)施工在即。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建设地点位于瑞昌市境内。本工程施工图纸和预算所包含的内容均在招标范围内。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14:30分。

三、工程预算

1、任务一及任务二总计预算价2157265.23元,其中任务一预算价为1277683.77元,任务二预算价为879581.46元;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招标控制价,其中任务一为1086031.20元,任务二为747644.24元,总招标控制最高限价为1833675.44元。

2、任务段领取方式:按照合理低价法开标程序确定的中标排序人顺序确定前2名成交候选人。先由招标代理按程序在开标现场当场拆封所有投标人密封标书,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评审专家组审查合格后,从所有投标人中按合理低价法取值排名,前2名做为候选企业,对候选企业进行随机摇号领取施工任务段,候选企业中标哪个任务段就以2家单位中标报价的平均下浮系数乘以中标段招标控制价做为签订合同金额(前2名候选企业中标后3天内未缴纳相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第3名递增入选以放弃中标单位的金额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评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有承包类似综合劳务分包项目或砌筑、涂料、装修铺贴瓷砖其中两项以上劳务分包案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3)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项目总负责人、质量及安全稽查人员各不少于1人,成立项目部,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开工前持证实名核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4)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向招标人指定银行开设共管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即工程完成80%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8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提供住建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承诺函(提供加盖投标公章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如未到场,视为自动弃权。

(9)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0)纸质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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