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可燃气体报警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是对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可燃气体报警器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实现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加油现场可燃气体实时监测和预警,确保加油站安全平稳运行,现需购买可燃气体报警器用于监测加油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2.3 招标范围:对无线式红外可燃气体报警器、无线式可燃气体报警后台控制器采购

标的物:无线式红外可燃气体报警器、无线式可燃气体报警后台控制器,主要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台)

控制单价  (元/台)

设备安装地点

备注

1

无线式红外可燃气体报警器

557

3000.00

西藏公司所属

全部加油站

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

无线式可燃气体报警

后台控制器

210

2800.00

2.4限价情况: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含税价,详见2.3款。单价包含设备费、首次检定费(有资质机构检定)、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请求额外费用。

2.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加油站。

2.6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和安装调试。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标包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团队人员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证照影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为设备制造商、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可燃气体报警类仪器销售业绩,至少提供3个销售业绩,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应为有效合同、对应发票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查询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3)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法律诉讼的单位;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的;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已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1)-(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完成所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厂家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承诺书,承诺本次投标的产品为全新合格产品,一经查出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其投标产品以后禁止参加本公司同类产品招标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4)承诺所供产品整机免费质保期为3年,电池质保5年,验收要求是外包装、设备外观完好,各项功能经测试齐全有效并能正常使用,提供检定、校准证书必须是当年的有效证明,产品使用寿命达到5年。(提供书面承诺)

(5)中标人提供的可燃气体报警器需随设备提供探测器防爆证书(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aⅡC T4 Ga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防爆型式本安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防爆检验报告和首次检定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计量认证资质或CNAS认证资质),同时首次检定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设备交货时间1个月。(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售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需负责相关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4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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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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