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通勤客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0
一、招标条件

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通勤客车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通勤客车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1)淮北(宿州、蚌埠)班车线路。白班每周约有200-300人乘坐,约需4-6辆客车(50座),每月约8趟次(每周五送、每周日接),节假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倒班人员预计每轮班约有200-250人乘坐,约需4-5辆客车(50座),倒班每月约20趟次(每隔三天接送)。(2)淮南班车线路。工作日早接晚送,乘车人数约20-40人,需1部客车。部分倒班班次,根据情况及时安排。(3)合肥班车线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安排车辆,需1部35座客车或50座客车,全程S17高速,每周五送至合肥,每周日接回华塑公司,节假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周期:两年。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项目预算:285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即单程通勤距离不低于200公里,且该项业绩的年度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时间、通勤距离等关键信息页,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能清晰体现结算金额。如不能体现以上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营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通勤线路中具有运营资格,并提供承诺。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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